最近,由于土地、信贷等相关政策作用的逐步体现以及境外“热钱”的相继撤离,沪上楼市已经出现了很明显的松动迹象,有些地方的楼盘好像已经出现了不小的退房风波。老百姓当然希望能够居有其所,所以,楼市的崩盘对于尚未置业的百姓来说,无疑是大好消息。当然,还有一大部分在楼市顶峰之时花了高价买进的人来说(包括自住和投机者),无疑是不希望看到的,这其中大多数是靠银行按揭购置的。
因为按揭自己没有直接掏出所有资金,于是,就有了这样歪解:比如一套房子120万,贷款八成96万,现在降价到80万,于是一气之下,有人不愿意还款了。高法去年初有个司法解释,对于自住的唯一一套住房,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不得将其拍卖,于是,双方就这么僵着。等到房产继续下跌,这套房子跌倒70万的时候,业主就开始依法行事,将这套房子作为抵押品给银行,至于钱嘛,没有!然后呢,用70万,再买一套差不多的房子,在房价顶峰时为120万,这样,事实上,业主是不是前后花了94万,略微“规避”了楼市崩盘的风险。
当然,这样做的可操作性在有些环节是值得怀疑的,不过总言之,房价的大跌势必会引来一部分已购房者用各种手段来表达自己的不满,房地产业的风险也很有可能会导致银行资产的风险。
所以,政府要做的,是稳定房价,使其在一个较为合理的区间内波动。大起和大落曾经或可能将被宣传为一种政绩,但是殊不知,任何违背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律的干预其作用都是不长久的。